

围绕幼儿园小学放学时间这一问题,有两个主要的行动者和利益相关者:一个是双职工家长,另一个是幼儿园小学的管理者或教师。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,二者有许多利益一致的地方;但也存在着许多利益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的地方。
今年三月,全国政协委员宋治平建议,延长幼儿园、小学放学时间至晚6点。其理由是,延长放学时间以便于双职工父母下班后接送,以免因无法接送孩子造成女性职工离职,同时也可减少课后托管班的费用支出。
教育政策会产生后果,
有时候会产生相当严重的后果
这个建议有一定的合理性——它至少从表面上解决了上述难题。幼儿园小学放学时间延长到晚6:00,双职工家长5:00下班,正好接上孩子回家。而且孩子在学校就完成了作业,岂不是皆大欢喜!
难题如何解决——
社会问题,其成本应由社会来承担
宋治平委员所提建议最根本的问题是,他没有把幼儿园、小学视为一个教育机构而只是一个托管孩子的物理空间。如果幼儿园小学教师的功能就是一个牧羊人的话,倒也无可厚非——羊是否能吃到草,吃什么草,吃没吃饱等并不是牧羊人关心的首要目标。他/她的首要目标是羊不能丢失或死亡。



